一、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0分。
二、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对在灵武回中、梧桐树学校、狼皮子梁学校就读的考生和在灵武三中就读的我市农村户籍的考生,实行指标到校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为465分。
三、灵武一中特长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分别为:
体育专业:中考成绩420分,专业成绩20.2分以上;
美术、音乐专业:中考成绩400分,专业成绩70分以上;
足球特长生:灵武一中招收的足球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市教体局监督。由市教体局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采取双上线的办法择优进行录取,专项特长测试成绩优异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可适当放宽。